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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结婚证咋还须“搭车”买礼花?

喜缘婚嫁网 http://www.xiyuan.net 2010-02-21 06:14:43 新华报业网

陕西省永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为群众办理结婚证时,未按9元钱的标准收费,竟收取每对新人50元的费用,而且多收的费用没有任何票据。当地婚姻登记的50元钱究竟包括哪些费用?据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董北海主任解释说,婚姻登记只收工本费9元,剩余的是婚前教育10元、礼花35元,收这些费用他们是和登记人有协议的,采取个人自愿原则。当记者希望看看所签的协议时,董主任拿出十几份协议让记者看,但这些协议竟全是空白的。(据2010年2月11日《西安晚报》)

据了解,在陕西省永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,并未对登记的新人组织培训,也没有发放学习资料的情况,至于35元的礼花,领结婚证的新人也表示并没有拿到。很显然,在陕西省永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,董北海主任所说的结婚登记的新人可自愿选择的10元钱的婚前教育费用以及35元的礼花,绝非真正的自愿选择,而是登记结婚的新人们都“被自愿”了。看来,2009年备受关注的“被”时代仍在继续。而要想从根本上消灭“被”时代,最为关键的是加大督查并强化“问责”力度。

在过去的一年里,“被捐款”、“被富裕”、“被买房”等社会问题屡屡曝出。“被”字的大行其道,暴露出来的是一些政府部门的为所欲为、欺上瞒下,反映出来的是一些党委、政府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的漫不经心。当然,对于这样的党委、政府来说,他们又何谈什么执政为民、以人为本呢?当然,“被”字的横行,也是因为一些党员干部,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出现了严重的偏差而最终造成的。

试想,如果陕西省永寿县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程中,县委、县政府能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扎实、抓到位,县委书记、县长在工作生活当中能够率先垂范,切实发挥好表率模范作用。而且,能够切实加强对各部门“一把手”的问责制,那么,永寿县民政局长必然会更加强化责任意识,加强对本单位各部门,特别是如婚姻登记处这样直接服务百姓的部门的监管,也就不会发生办结婚证乱收费的问题呢?

另外,如果陕西省永寿县纪检监察机关能够在平时的工作当中,加大监管力度,对于如此损害党的形象、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的问题及时查处,严肃处理,那么,又怎么会出现让百姓感到司空见惯的乱收费问题呢?在这样,不免让我们在心中产生这样的疑问,在陕西省永寿县,是否在其他的部门也存在着名目繁多的乱收费问题呢?当地县委、县政府以及纪检监察部门,在对婚姻登记处所发生的问题及时作出严惩的同时,是否应当对当地党员干部的作风形象来一次认真的整顿呢? 陈国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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